石棺藏屍案第三被告 指遭警方威迫不准見律師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04 15:41

最後更新: 2018/05/04 15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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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棺藏屍案第三被告張善恒,指遭警方威迫不准見律師。(資料圖片)

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,涉案3名無業漢被控謀殺罪,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。警長蔡國基續作供,代表律師指第三被告從台灣返港後,被帶到警署錄取口供前,警方曾威嚇第三被告不准見律師,而當時總督察謝旦生亦曾威嚇第三被告稱:「你知道這裡是差館,沒有人可以見律師,講數隻字也不能,不要『玩嘢』,無人可以幫到你!」

代表律師指第三被告被帶到報案室時,蔡當時在場,另一名警長則誘導第三被告若被問及要否見律師時,只須回答「毋須見律師」,其他不用多說,蔡不同意說法。

代表律師指出,第三被告被帶到荃灣警署時,其母已由律師陪同下到抵警署,並要求與第三被告見面,惟第三被告向蔡表示毋須見律師,代表律師問及為何蔡不詢問原因。蔡供稱每個人有不同想法,他的責任是向疑犯轉達律師希望見他的訊息。蔡又指過往亦曾有許多案件的被告不想見律師,故他認為不必問及第三被告拒見律師原因。

代表律師續指,當時另一名警長於蔡在場下,曾利誘第三被告指,「你想清楚,只有我們幫你,你跟媽媽說不用請律師,請律師要賣樓,是你戇居群埋那兩人,金毛那位現正吹噓自己如何有錢以及享受生活,你仍有將來。」但蔡不同意說法,並否認警方曾威迫利誘第三被告錄口供。

3名被告分別為曾祥欣(27歲),劉錫豪(22歲),張善恒(24歲),同被控1項謀殺罪,控罪指他們約於 2016年3月4日,在香港謀殺張萬里(28歲)。案件下周一續審。